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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农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(内农大人字〔2015〕15号)
2015-11-19 10:21     (点击: )

内蒙古农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

一、 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

(一)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、后勤保障、服务等责任的工作岗位。  

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要有利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、提升服务水平;工勤技能岗位应根据国家的工种分类、实际工作需要和技术水平要求设置,且所设岗位必须达到满负荷工作量。  

(二)工勤技能岗位分为工勤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四级和五级技术工(即高级技师、技师、高级工、中级工、初级工)。以现有人员为基数,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岗位分别占比15%、20%、25%,四、五级岗位依据工种和年限据实设置聘任。 

以上比例以工种为分配单元或控制基准。原则上在同一部门的相同工种中设置的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岗位要形成合理的梯次。实际聘岗已经超出以上比例的维持现结构比例不变。  

二、上岗基本条件

(一)共同条件  

工勤技能人员要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热爱本职工作,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;身心健康,具有岗位要求的心理、身体条件;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;拟申报岗位所从事工作应该与取得任职资格(技术等级)证书的工种一致。  

(二)一级岗位  

1、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等级考评,取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证书。 

2、工龄2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。 

3、能够解决岗位重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。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下级工勤技能人员的能力。 

(三)二级岗位  

1、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等级考评,取得技师任职资格证书。 

2、工龄2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。 

3、能够解决岗位重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。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下级工勤技能人员的能力。 

(四)三级岗位  

1、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等级考评,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。 

2、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工作满3年。 

(五)四级岗位  

1、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等级考评,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。 

2、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工作满3年。 

(六)五级岗位  

试用期满,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等级考评,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。  

(七)用工单位可根据所设工勤技能岗位的实际情况,分类制定各级岗位所要求的技能水平方面的任职条件。  

三、岗位主要职责

(一)一级岗位  

全面掌握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,熟悉有关工艺流程,具有一定的现场设计和分析能力,能高质量地完成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任务;掌握先进技术和经验,能够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和生产中出现的工艺难题;在生产实践中主动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,积极参与新产品、新材料的开发和新设备的使用;工作中能充分发挥技术骨干作用,积极指导和帮助初、中、高级工和技师提高业务能力。  

(二)二级岗位  

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,能高质量地完成本工种任务;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,主动参与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;在工作中发挥技术特长,积极指导和帮助初、中、高级工提高业务能力。  

(三)三级岗位  

达到本岗位“应知应会”要求,熟练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,在岗位上能起到技术尖子的作用,很好地完成本工作任务,并能指导帮助初、中级工提高业务能力。 

(四)四级岗位  

达到本岗位“应知应会”要求,注重技术的自我提高,能独立完成岗位任务。在岗位上能起到技术骨干的作用,能帮助初级工提高业务能力。 

(五)五级岗位  

达到本岗位“应知应会”要求,在高级工和中级工的指导下,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。 

(六)在上述各级岗位基本职责的基础上,用工单位应根据所在岗位的实际工作要求,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。  

四、其他

1、岗位聘期、考核和待遇等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。 

2、本次申请聘任高级技师和技师的,只要2011年已聘任相应级别,均视为分别符合“在本工种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”及“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”的条件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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