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用水、用电安全保障工作,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假期期间全体师生员工要注意用水用电安全,提高安全意识,增强安全观念。离校师生切记关闭办公室、宿舍内各种电器设备电源,做到人走电断,杜绝安全隐患;用水方面,防止“长流水”,节约每滴水,发现“跑、冒、滴、漏”等失控现象要及时报修。
二、各单位放假前应对用电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,发现线路老化要及时报备更换,破旧开关及时更新,防止漏电、触电。
三、各单位严格控制大功率电器设备的使用,不使用时及时拔下电源插头,谨防电线短路、电器长时间充电爆炸等引发火情。
四、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校园建筑物内部充电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用水用电安全,自觉遵守学校用水用电规定,水电使用安全工作按“谁使用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后勤管理处水电中心
2024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