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首页  本站首页  后勤概况  制度规章  服务指南  职工之家 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郭炜2016年度处级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述职报告
2016-12-30 17:23     (点击: )

 

一年来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和其他职能处室同志们的帮助下,自觉维护班子团结,注重沟通配合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尽职履责、努力工作,为建设“优质高效”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。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:   

一、加强学习强化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,增强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建设

1扎实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活动。按照学校党委和后勤党总支年初制定的学习部署方案,组织后勤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支部每周四集中学习、自学和参加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、后勤党总支组织的宣讲课,落实以问题为导向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主题的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通过组织学习党章、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开展观看优秀先进人物事迹影片、重温入党誓词、“四讲四有”的专题研讨,处级干部、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,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真正使学习入脑入心,从而坚定理想信念,不忘初心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。

2、廉洁从政,做廉洁自律的表率。注重党风廉政建设,自觉构筑思想道德防线,增强拒腐防变能力,做到自警、自重、自省、自律、慎独、慎微、慎初,廉洁从政、廉洁用权、廉洁修身,工作中严格按党和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办事,认真执行有关廉洁从政和领导干部自律等规章制度,自觉接受监督,不接受服务单位的馈赠和宴请等活动。通过认真执行规章制度、办事流程等约束自身工作行为,做廉洁自律的表率。   

二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,圆满完成各项工作

1、积极完成拟建工程项目前期报建手续。在处里其他同志的协助下,完成拟建兽医实验楼、风沙物理学实验楼的项目建议书、选址、环评、稳定性风险评估、节能审查、招标方案和不招标核准表的审查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设计招标以及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等工作,正在办理项目方案论证和规划许可证批复;完成拟建幼儿园综合楼、足球馆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和设计招标等工作,正在办理项目的选址和环评批复,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、节能报告和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等工作。   

2、完成在建工程项目建设任务。新校区教学A、B楼、学生食堂周边景观绿化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,并报学校监察审计处进行决算审计;新校区绿化工程(树木种植一期)后期养护监管工作。   

3、完成拟建项目、维修改造工程政府采购。办理拟建项目设计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维修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申请14项,完成13项预算金额为1485.12万元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、设计方案、控制价和清单编制的审核以及开标等工作,通过公开招标,13项采购项目的中标价为1415.71万元,为学校节省投资69.41万元。   

4、完成校舍维修及水电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。完成东、西区旧图书馆、中心实验室、乳品楼、林学院等16项大型土建维修改造工程、36项5万元以下的应急、抢修零星维修工程,以及4部电梯采购安装工程,工程造价约1550万元左右,确保了学校正常教学。   

5、严格执行学校“三重一大”制度,创新工作思路,强化施工管理,加强对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管理,最大限度的维护学校利益。重大设计变更、变更设计都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再执行,组织加强对在建工程质量的巡查与监督,坚守岗位,履职尽责,坚持执行工地每日巡查制度,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,发现质量问题坚决要求整改,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,不付工程进度款,不办理竣工决算;加强对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管理,坚决堵住不合理的变更要求,有效维护了学校利益,控制了工程造价。   

6、重视施工安全管理,实现全年零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。一方面督促施工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,保证施工安全;另一方面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设立安全文明标志、警示牌和现场围挡等措施,确保师生安全。   

7、对已完工并通过学校竣工验收的工程,及时组织整理资料归档,办理竣工决算手续,及时报请学校监察审计处审核决算,尽可能做到当年竣工的工程当年决算。   

8、担任处党支部书记,能够及时传达贯彻党的方针、政策,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党组织和学校的政治学习等活动,结合处实际工作做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。   

、存在的不足及努力的方向

   回顾一年来的学习与工作,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在政治理论和专业学习方面还不够深入、系统,针对性不强,工作上有时因困难,存在急躁畏难情绪。新的一年任重道远,今后我将自觉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,努力提高工作水平,扬长避短,勤奋工作,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   

Copyright @ 2014 后勤管理处  地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

电话:0471-4301063 邮编:010018